福建:漳州市长福片区棚户改造项目地下室及上部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01地块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长福片区棚户改造项目地下室及上部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01地块一标段)(项目名称),招标人为福建漳龙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位于漳华路以南,九龙大道以东,龙江北路以西,步港路以北);
2.2建设规模:商品混凝土预估总数量:90000吨。
2.3招标内容及范围:漳州市长福片区棚户改造项目地下室及上部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01地块一标段),主要包括1#楼、2#楼、3#楼、4#楼、5#楼、6#楼、7#楼、8#楼、9#楼、A、C、D变配电箱及地下室等,货物技术规格与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位于漳华路以南,九龙大道以东,龙江北路以西,步港路以北);
2.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完毕止;
2.6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等文件执行;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颁布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7采购招标的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材料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为商品混凝土制造商,提供合格有效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3.2投标人制造地点至本项目交货地点距离不超过30公里(投标人须提供供货地点地理位置及通过现有道路到达本项目交货地点的距离、行车路线图等做为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商品混凝土日产4000m以上的生产能力,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履约信用要求:参加本次工程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工程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投标人自行书面声明);
3.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及投标人出具的承诺函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10日至2019年0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理部(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办理招标资料事宜。若需邮购,请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08月30日北京时间17: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单位名称:福建漳龙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35001662433052506615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分行营业部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漳州市长福片区棚户改造项目地下室及上部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01地块一标段)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9月02日下午15:30时;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9月02日下午15:30时。提交地点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漳龙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3号,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白、小叶
电话:0596-216083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5层,邮编:363005
联系人:小童
电话:0596-2961882
传真:0596-2961882,
电子邮箱:FJAHDL006@126.com
(责任编辑:虞凯飞)